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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 武汉市10月1日起停止收取城市道路占道停车费
2015-09-29   来源:汽车路   评论:0 点击:

最近,湖北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地税局联合下发《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规定从今年10月1日起,停止收取城市道路停车费。武汉市将坚决贯彻落实省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取消城市道路停车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

一、严格按照省文件精神,从10月1日起,停止收取城市道路停车费;市机动车道路停车收费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收费中心)收回所有收费票据及收费标识。

二、继续加强城市道路停车管理。市收费中心转变职能,协助交管部门做好道路停车秩序管理,确保道路停车不影响行车秩序;交管部门全面清理停车位,完善标识标线,对线外停车的,一律按照违法停车进行处理。

三、10月1日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上收取停车费,如有违规的单位和个人,由物价、公安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四、道路停车收费是对道路资源的有效管理,对提高停车位利用率、满足停车需求、引导市民减少不必要的机动车出行、保障交通秩序畅通等具有重要意义。在取消道路停车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同时,有关方面也提出可对城市道路停车收费权进行公开招标、拍卖,实行经营性收费。下步,武汉市将按省里要求,借鉴外地经验,着手研究新的城市道路停车管理办法,加强道路停车秩序管理。

武汉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称,取消收费后,一些车主担心会换一种方式如经营性收费卷土重来,有关方面也提出可对城市道路停车收费权进行公开招标、拍卖,实行经营性收费。下步,武汉市将按省里要求,借鉴外地经验,着手研究新的城市道路停车管理办法,加强道路停车秩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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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4年11月,北京、上海、广州、天津四个城市汽车总量已超1200万辆。汽车停靠在路边政府划定的车位上,车主每次动辄要付出十几元甚至数十元的停车费。道路停车位属公共资源,但“新华视点”记者近日调查发现,车主缴纳的停车费与政府财政所得之间存在巨大差额,至少有一半收上来的钱最终没有进入政府的口袋。

调查发现,北京和上海至少有一半停车费没有进入政府口袋,广州也很少,而天津地方财政的相关收入甚至是零。

——北京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公布的数据显示,到2013年底,北京共有110多家正式备案的停车企业,其经营着5.8万个路侧占道停车位。按照占道费标准计算,北京全市正规停车企业2013年应向政府缴纳近3.9亿元占道费。但实际上,正规停车企业一年向车主的总收费超过10亿元。这意味着,路边划线停车收入仅有不到50%进入政府财政。

——在上海,一位经营城市中心区停车场的企业负责人向记者证实,公司每年征收道路停车费大约2000万元,每年政府会向公司返还1000万元左右。

——根据广州市物价局公布的信息,2013年取得经营权的单位共向市财政缴纳经营权有偿使用费1346万元,向所属区财政部门缴纳占道费1489万元,总计不到3000万元。但广州市政协委员曹志伟测算,全广州车主一年需付出停车费约10亿元。

——目前在天津城区经营约2.4万个停车位的天津联华停车公司,自2011年经营停车位以来,没有向管理单位天津市国资委上缴过一分钱的利润。

经营“私人化”分配“暗箱化”

作为公共资源的道路停车位,为何没能将车主付出的停车费大部分转化为公共财政收入?调查发现,虽然不少城市声称停车管理进行市场化改革,但一些不合理的现象却显示,停车位经营过度“私人化”,公共资源分配长期“暗箱化”。

在天津,联华公司49%股份“姓私”,实际股东中不仅有大量自然人,还出现了港资公司。在广州,作为取得合法经营权的两家咪表公司之一,德生咪表公司复杂股权关系的背后,实际股东多为自然人。

调查发现,北京110多家停车企业中有一部分是注册资本过低、办公地点简陋、办公人员极少的微型私人企业,但他们却管理着黄金地段的大规模停车位。

管理着3600多个一类停车位的北京宣联停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每个车位每天35元标准,其一年应向政府缴纳的占道费超过4000万元,但根据工商登记资料查询,该公司注册资本仅28万元,股东则是三位自然人。

另一家名为“北京潘家园东路停车场”的停车企业,注册资本仅有30万元,其去年四季度管理的登记备案停车位达到1200个。

记者发现,北上广津等大城市核心城区停车位的经营权被一些企业长期把持,一些城市声称对车位经营资格进行招投标或特许经营,但实施过程却让人“看不懂”。

2011年,广州市政府对中心城区的占道停车位进行招标,最终电子泊车公司、德生咪表两家公司从五个竞标者中胜出。然而,根据工商登记信息显示,电子泊车公司与三家未中标公司均有关联关系。而招标方为了顺利进行招投标,还特意更改了投标者的资质门槛。

在天津,按照天津市国资委对旗下企业管理要求,其控股51%的联华停车公司每年应向国资委上交4000万元利润。但实际上没交过一分钱的联华公司,仍能正常经营天津主要停车场。

收支情况成谜,收费依据成疑

在北京、上海、广州、天津等地采访时,没有一个城市的财政部门公开回应关于巨额停车费的详细收支情况。不仅收费钱款多少和去向成谜,城市道路划线收费的依据也存在不少疑问。

目前,国内法律中并没有对“城市道路临时停车位”作为财政收入项目进行收费的明确规定。记者统计发现,各地政府直接收取的停车费或向停车企业收取的经营权费用、占道费,大多以行政事业性收费被列入政府非税财政收入,但却从未被单独公示。

参与申请信息公开的多位律师和车主认为,城市道路作为公共资源,对于临时性停车,在已经收取过包含养护费的燃油税后,却又设置行政事业收费项目,有重复收费嫌疑。但截至发稿时,各地政府仍未对信息公开申请要求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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